工信廳企業函〔2024〕221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24〕2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的決策部署,按照《關于開展“攜手行動” 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22〕54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聚焦制造強國、網絡強國重點領域,通過龍頭企業發布產業技術創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業“揭榜”攻關,由大企業與中小企業自愿基于市場原則進行合作,助力大企業精準對接更多未進入供應商體系的協同創新伙伴,助力更多中小企業融入大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實現創新需求由市場提出、創新主體由市場選擇、創新成果由市場驗證,攻克一批產業技術難題,形成一批融通創新成果,助推發展新質生產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二、組織方式
(一)征集大企業需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司局組織動員本地區、本行業有一定龍頭帶動作用的大企業,參考《產業基礎創新發展目錄》、結合自身發展實際,提出擬請中小企業“揭榜”攻關的技術創新需求。有“發榜”意愿的大企業在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平臺填寫《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表》(見附件1,可選擇是否公開企業名稱),下載打印紙質版并加蓋企業公章,可通過兩個渠道報送:一是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聯系的大企業,報送至所在地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初核后,2024年7月12日前通過郵政快遞(EMS)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二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司局組織聯系的大企業,2024年7月12日前通過郵政快遞(EMS)直接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結合需求的可行性等情況,篩選形成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目錄,通過全國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組織中小企業“揭榜”。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圍繞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目錄“揭榜”,在全國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服務平臺填寫《中小企業“揭榜”申請書》(見附件2),打印紙質版并加蓋企業公章,報送至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材料初審后,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三)確定“揭榜”企業名單。“發榜”大企業根據“揭榜”中小企業的團隊水平、研發能力、攻關方案、與需求匹配度等組織遴選,每項需求選擇1—2家“揭榜”企業,由大企業與“揭榜”中小企業自主確立合作關系。“揭榜”中小企業不得是“發榜”大企業的子公司、控股公司、供應商等關聯企業。項目完成后由大企業自主安排驗收,確定“揭榜”中小企業是否進入供應商目錄或繼續深化合作關系,協同推進技術攻關和創新。
(四)做好服務支撐。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作用,動員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平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機構等加強服務支持,為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協同攻關提供中試驗證、知識產權申報和管理、融資促進、市場開拓等服務,并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適度優惠,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營造良好環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指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強化組織領導,建立與相關部門的協同機制,加大宣傳動員力度,組織本地區大企業和優質中小企業積極參與,加強審核和后續跟蹤服務,及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對接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對接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地對入選“揭榜”名單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中央財政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中予以適度傾斜;對入選“揭榜”名單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要結合當地實際,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現有項目,采取適當方式予以傾斜支持。
(三)注重工作協同。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以開展“揭榜”“發榜”工作為契機,與“百場萬企”融通對接、“一鏈一策一批”融資促進、“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月”等活動相互協同,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豐富對接形式,提升對接效率,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工作進一步提質擴面,構建大中小企業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融通創新生態。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100804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1.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表
2.中小企業“揭榜”對接表
3.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項目中小企業“揭榜”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