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監特〔2024〕9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浙市監特〔2024〕9號
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人員考試機構、鑒定評審機構:
現將《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年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規范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管理,提升檢驗檢測工作質量,增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安全保障和技術支撐能力,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年行動方案》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建設
(一)開展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條件自查自糾
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要對照《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則》《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核準規則》《特種設備型式試驗機構核準規則》(以下統稱《核準規則》)、《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細則》(以下簡稱《核準細則》)、《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考核規則》《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考核規則》(以下統稱《考核規則》)開展自查,重點核查使用的檢驗檢測人員及其資格條件是否滿足相關要求,核查內容包括持證全職工作人員在本機構是否有明確的工作崗位并實際履行崗位職責、有可追溯的工作見證、持續繳納社保,人員數量是否持續滿足《核準規則》《核準細則》要求,人員取證時提交的學歷、職稱等資料是否真實、人員執業注冊公示與社保繳納單位是否一致。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要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等方式進行核驗;職稱證書要結合持證人工作經歷,通過職稱證書原件與評審表原件比對,或者通過政府職改部門職稱資格批文、人社部門職稱評審信息查詢平臺等方式進行核驗。
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要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發現問題的要立即整改,自查結果與整改情況填寫《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自查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于2024年7月10日前報送至所在地的市局。各市、縣(市、區)局要加強對本轄區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自查工作的督促指導,確保按時完成自查工作。
(二)開展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和省局《關于開展2024年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組織技術專家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監督檢查,其中對氣瓶檢驗機構、電梯檢驗檢測機構以及開展燃氣壓力管道和相關容器檢驗的檢驗機構的檢查比例為100%,重點檢查檢驗檢測方案、報告和現場工作質量等內容,嚴厲打擊出具嚴重失實或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省局負責組織開展我省行政區域內的電梯檢測機構、開展燃氣壓力管道和相關容器檢驗的檢驗機構的證后監督檢查工作;各市局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的氣瓶檢驗機構開展證后和常規監督檢查,對在本轄區內從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的機構開展檢驗檢測方案、報告抽查和檢驗檢測現場檢查,每家機構隨機抽查檢驗檢測現場不少于3個。
(三)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資格核準和人員資格認定管理
各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要嚴格按照《核準規則》《核準細則》等規定,加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取換證核準現場鑒定評審工作的把關力度,加強對人員、設備、場地設施等資源條件和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情況的核查,重點對全職工作人員進行核驗,通過核實社保繳納記錄、檢驗業績、履職工作見證等方式對人員資源條件符合性進行核查。
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考核規則》等規定,規范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提升考試質量,切實做到考培分離。在開展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認定工作時,要督促檢驗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其聘用的人員申請資格時提交的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檢驗業績表等要經檢驗檢測機構核驗確認并蓋章。要加強申請資料審核把關力度,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等有效途徑對申請人提交學歷的真實性進行驗證,通過“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對換證人員持證信息進行核查。
各相關市、縣(市、區)局要組織開展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考試機構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氣瓶檢驗機構和人員提交的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鑒定評審機構提交的評審報告的審核把關,規范許可程序、提高許可質量,堅決杜絕不符合法定形式和不符合要求的許可。
二、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專業化建設
(一)強化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
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要按照《核準規則》等規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質量管理體系,明確管理責任、細化管理要求、提升管理水平。要規范檢驗檢測工作程序,加強檢驗檢測工作考核監督,督促相關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提升檢驗檢測工作質量,堅決杜絕未經檢驗檢測即出具報告(證書)、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證書)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托“浙江特種設備在線”,全面推行電梯掃碼檢驗、掃碼檢測工作,及時上傳檢驗檢測關鍵環節信息,進一步強化電梯檢驗、檢測全過程質量管理。
(二)強化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能力提升
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要貫徹落實省委、省局黨委關于加強“三支隊伍”建設的要求,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包括質量、技術、安全、職業道德等在內的培訓教育,開展“師帶徒”、技術講座、質量比對、技術比武、技能競賽等活動,通過多種形式推動檢驗檢測人員技術能力提升。要加強科技創新投入,積極爭取國家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圍繞特種設備安全保障工作的需求,聚焦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過程中存在的困點、難點、堵點、痛點加強新技術研究、標準研制等自主科技創新,積極應用先進的儀器裝備和技術手段,不斷提升檢驗檢測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和針對性。
(三)強化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公益履職
各系統內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要切實履行好屬地特種設備保障檢驗的職能,嚴格做到“應檢必檢”。要充分發揮自身技術優勢做好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的技術支撐,積極承擔配合開展監督檢查、隱患排查、事故調查、應急救援、普法科普、重大活動和重大安全保障等任務,不斷強化對安全監察工作的支撐保障作用。
三、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領域行風建設
(一)加強職業道德建設
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要建立檢驗檢測質量與誠信管理制度,制定誠信服務承諾并對外公示,加強檢驗檢測人員責任意識、紀律意識、保密意識等職業道德教育,確保依法依規、客觀公正施檢。要持續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質量,不得無故推諉、拖延、刁難用戶以及借檢驗檢測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組織檢驗檢測人員簽訂廉潔自律承諾書,建立輪崗交流制度(原則上一個核準周期內檢驗檢測人員應輪崗交流1次以上)。
(二)加強行風廉政建設
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安全領域行風建設的通知》(市監特設發〔2023〕65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安全領域行風建設的通知》(浙市監特〔2023〕19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行風和廉政建設。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梳理建立行風問題清單和防范措施,重點排查檢驗項目長期久拖未決、檢驗報告出具周期過長、現場質量把關不嚴格、檢驗重大問題隱瞞不報、歸檔資料審核不嚴格、檢驗分包不合理、檢驗收費不規范等突出問題。要采取內外部監督(包括開展現場走訪、電話回訪、調查問卷或委托第三方組織或機構開展滿意度調查以及聘請行風廉政監督員等)、應用數字化手段等方式方法有效防范行風廉政風險。
(三)加強分包工作管理
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要建立實施檢驗檢測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或管理制度,嚴禁將檢驗工作轉包或將不允許分包的工作外委給他人。要加強分包方的資格審查,組織對分包方的資質、能力、管理體系等進行評價并建立檔案。要加強分包方的使用管理,依法合規選擇分包方并與其簽訂服務協議,明確質量、安全、服務以及行風廉政等要求。要加強分包工作質量管控,加大對分包方提供的報告或數據結果的審核把關力度,定期開展分包方工作質量的考核監督,堅決杜絕“包而不管”現象發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動員部署。各地要及時做好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年行動動員部署,將文件精神迅速傳達至本轄區內所有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并加強跟蹤指導,督促其落實實施方案的有關任務要求。
(二)加強問題整改。各地要督促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消除問題隱患,對于存在問題但及時主動進行整改的檢驗檢測機構、主動坦白并主動辦理注銷手續的檢驗檢測人員,可視情節從輕處理。對于存在問題隱瞞不報、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發現或舉報查實發現的以及存在問題自查自改不實的,應當依法依紀從嚴處理,并按規定做好行紀銜接工作。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市局要及時收集匯總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報送的有關資料和案例,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并分別于7月15日、11月15日前將工作情況(含典型案例)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年行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報送至省局。省局將適時組織對相關地區工作情況開展調研服務。
附件:
1.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自查情況統計表
2.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年行動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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